「四電一腦」電器廢物處置牌照和進出口許可證管制

「四電一腦」電器廢物處置牌照和進出口許可證管制

2018-12-25

《廢物處置條例》下有關「四電一腦」電器廢物(即被棄置空調機、雪櫃、洗衣機、電視機、電腦、打印機、掃描器及顯示器,簡稱電器廢物)的處置牌照管制、進出口管制及指定廢物處置設施棄置禁令將於十二月三十一日(星期一)起實施,環境保護署(環保署)今日(十二月三日)提醒相關回收行業及二手店鋪經營者加緊作好準備,以免觸犯法例。

  由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,堆填區及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(例如廢物轉運站)將不再接收和處置電器廢物;除豁免情況外,任何人貯存、處理、再加工或循環再造(不包括修理)電器廢物,均須取得環保署根據法例發出的廢物處置牌照。進口或出口電器廢物亦須領有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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